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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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赞林冠英治州出色有望出任首相法学教授否决边缘化马来人说法
2010年2月23日 上午11点57分 Malaysiakini
尽管受到马来报章与非政府组织炮轰边缘化马来族群,但是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治州表现却获得国内著名法学教授的赞扬,认为该州马来人与回教的地位在林冠英治理下并不恶劣,因此若其表现继续提升,他甚至有望出任马来西亚首相
马来西亚国际回教大学的法学教授阿都阿兹(Prof Dr Abdul Aziz Bari)昨日在马来报章《阳光日报》(Sinar Harian)的专栏,撰写一篇题为《有关非巫裔首相与大臣--宪法没规定马来人或回教为委任首相或首长的条件》的文章。非巫裔回教徒首相或许更好他从联邦宪法与君主立宪制出发,论证非巫裔有权出任首相或州务大臣后,在文末表示,目前林冠英治理槟州的表现相当出色,回教与马来人的地位“并不是非常恶劣”。
“而且我们必须公平,必须看看在林冠英出任首长之前,巫统和民政党在该州做了什么。”
“如果其表现持续提升,冠英可能有望出任马来西亚首相!”阿都阿兹甚至表明立场,认为非巫裔回教徒首相可能比巫裔回教徒首相来的更好。
“我这么说是因为非巫裔回教徒首相将根据宪法行事,我并不担心回教与马来人的地位,因为我们依然有马来统治者,他们在处理回教与马来人事务方面无需遵从政府的意见。”“我认为非巫裔首相将更加努力来证明他比较出色。”获议会多数支持是首要条件阿都阿兹表示,委任首相、大臣或首长的首要条件,是有关受委者必须获得立法议会内的多数支持,至于国家元首、马来统治者或州元首的委任权力,纯粹只是形式。
在宪政民主制度下,这是惯例,因此举例说,国家元首不能有其他决定或尝试影响委任。”
他强调,联邦宪法并没规定首相或首长必须是马来人或回教徒;尽管在9个拥有苏丹的州属,其州宪法有定下这项条件,但却不是绝对的。“这是因为(州)宪法允许统治者不委任巫裔回教徒的州务大臣,如果他无法这么做。”他进一步解释,委任州务大臣的主要依据还是州议会内的多数支持,因此若出现州议会内没有巫裔成员,或巫裔成员无法获得多数支持的情况,非巫裔成员就可以出任大臣职。
多数支持是不能妥协的条件,因为在西敏寺制度下,执政的政府是向州议会负责,而非君主,无论君主是国家元首、马来统治者或州元首。”只有愚蠢的马来人会感不满阿都阿兹批评那些“拼了命都要巫裔首相或大臣”的人士,并不了解宪法与民主制度,因为在我国的宪法架构下,马来人与回教的地位已经从政治中抽离,交由马来统治者作为其捍卫者,因此一切有关回教和马来人的事务都必须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批准。
他在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撰写这篇文章并无人任何议程或尝试挑起课题,他只是根据法律就事论事。至于是否担心掀起一些马来人不满,成为众矢之的,阿都阿兹回应说,“只有愚蠢和拥有强烈种族情绪的马来人会恼怒,不用理会这群人”。
“如果是担心马来人或回教的重要性与生存问题,我们不是有马来统治者吗?我认为如果马来统治者了解他们的角色,所谓的担忧是不存在的。”


(2)一口气列六宗案传召林冠英代表律师炮轰警方旨在骚扰
刘嘉铭 2010年2月23日 下午1点45分 Malaysiakini
近来备受发表“赵明福谋杀论”被调查,并遭边缘化马来人指控缠身的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警方昨天一口气罗列6宗新的刑案传召他录供,结果导致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佳日星(Jagdeep Singh Deo)召开记者会痛斥此举,明显存有骚扰(harrasment)的企图。槟州警方刑事调查组是在昨天致函槟首长林冠英,一口气列出6宗刑事案件,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条文,传召后者协助录供。根据该封志期2月22日的函件,警方正针对今年接获的6项举报展开调查,其中涉及非法集会、刑事诽谤及煽动多项罪状。
根据警方列出的条文,这6项举报共涉及4项非法集会罪状、1项煽动罪及3宗刑事诽谤罪。警方在函中要求林冠英择定日期与时间,就上述案件录供。
非法集会、刑事诽谤及煽动根据函件,警方所接获的6项举报林冠英的地点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包括:双溪里蒙(Sungai Nibong):1967年《警察法令》第27(5)条文甘榜巴鲁(Kg.Baru):1967年《警察法令》第27(5)条文高巴三万(Kubang Semang):1967年《警察法令》第27(5)条文诗布朗再也(Seberang Jaya):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和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双溪槟榔(Sungai Pinang):1967年《警察法令》第27(5)条文和刑事法典第500条文甲抛峇底(Kepala Batas):刑事法典第500条文所有案件皆是在今年内举报佳日星表示,《警察法令》第27(5)条文与涉及非法集会有关,任何人被定罪可被罚款2000令吉至1万令吉,判监不超过1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是针对煽动种族紧张情绪,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则是刑事诽谤。
他表示,信件中列明的案件编号显示,举报者皆是在2010年内报警。“但对我而言,警方选择在函件中一口气罗列6项举报,并针对每项指控展开调查,明显是要骚扰槟首长。”准备合作唯需先索取报案纸尽管如此,佳日星表示,林冠英准备给予全面合作,但警方必须提供各项举报的报案纸。针对此,他将致函槟州警察总部提出要求。
“若要自我辩护,首长需先知道他正面对着什么指控。”接着,他提醒,警方需公平地展开调查工作,而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下,被赋予绝对酌情裁定权,即开始丶进行或中止任何刑事罪诉讼的总检察长也应秉公办事。“当然,警方需对任何人被举报的案件展开调查,不计有关人士的地位。首相、其他州务大臣及首席部长也面对很多项举报,我要知道,警方是否也对那些投报展开调查?”不知案件详情及举报者身份佳日星(左图)表示,暂不知何者举报首长及各案件的详情,因此需索取报案纸。林冠英表示,将全权交由代表律师处理,他不做诸多回应。曾在民联大会上发表"赵明福被谋杀论“的林冠英,也于去年被雪兰莪州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虽然,林冠英于今年1月9日,在警方拒绝提供报案书下接受警方录取口供,但雪州总警长却指,林冠英未给予合作。针对以上案件,佳日星表示,尚未接获雪州警方告知有何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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